記者黃心儀/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將自明年起規定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新北市長侯友宜今(30)日出席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暨無障礙設施改善法令宣導會強調,新北市政府關心市民居住安全與品質,希望讓民眾瞭解如何從日常管理維護,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打造友善的居住環境。
由於近年來各地頻傳建築物公共安全意外事件,新北市政府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特別於7月30日舉辦「111年度新北市集合住宅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暨無障礙設施改善」法令宣導說明會,侯友宜市長蒞臨致詞時作以上表示。
此外,市府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防範高雄城中城事件發生,日前公告自112年起,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而6層樓以上未達8層樓的集合住宅自114年起每4年申報一次。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工務局於法令宣導會上再次說明市府政策。
工務局長詹榮鋒強調,期望藉由本次宣導說明會讓民眾瞭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強化社區公安意識及透過日常管理維護,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無障礙設施設備改善,為行動不便者、年長者、婦女、小孩等打造更友善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