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曾姓警員從去年8月間起,為翁姓當鋪業者查詢流當車或權利車的車籍與車行紀錄,收取約2萬5000元賄賂,9日深夜經台南地方法院訊問後認定貪污及行賄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法官裁定2人收押禁見。市警局10日火速發布曾員記2大過免職。
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錢鴻明於2月9日指揮南市警局在曾員被裁定收押後,即火速發布對涉案情節嚴重的
歸仁警分局於去年9月間進行分局內部定期資訊安全稽核時,發現該分局交通分隊曾姓警員查詢的電腦系統資料異常,於是報請南檢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先將曾員調到善化分局任職。
檢方查出30歲的曾員與20餘歲的翁姓當舖業者是朋友關係,翁男請託曾員幫忙查詢欠錢的流當車或權利車相關車籍、車行資料,曾員先後以警分局電腦系統幫翁男查詢4、50筆資料,並從翁處收受2萬5000元回報好處。
檢警專案小組於今年2月9日傳訊包括曾姓警員及翁姓業者共7名被告與證人到案,搜索處所有7處,檢察官訊問後除曾員與翁姓業者諭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外,其餘2名警員被告與證人均請回。
南檢原本對2名也列被告的同案林姓、蔡姓警員,在訊問調查後初步認定罪證不足,訊後請回,但專案小組仍懷疑全案有其他員警或民間業者涉入,會持續擴大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