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可可/台北 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五中隊小隊長郭家雄率警員林天輝、廖聰穎、何皇杰、呂建興、施竑皓、謝志義等7員,於111年1月25日執行酒測勤務,約0時15分在信義區市民大道五段50號前,發現1輛自小客車駕駛神色有異、略帶慌張,於是引導該車輛停靠路邊並請駕駛配合受檢。
當車輛停妥後,員警訝異發現後座腳踏墊上竟還蜷縮1名男子,駕駛盧男見狀立即聲稱是他朋友,因為喝得太醉,所以睡得不省人事。但郭小隊長立即心生警惕,車內明明一點酒氣都沒有,完全不像有泥醉情形,於是戳戳後座男子,叫了幾聲「帥哥…帥哥起來了!」,這位裝睡的男子卻仍然動也不動、毫無反應。
在核對盧姓駕駛身分的過程中,員警眼尖發現副駕駛座的包包內,露出1張身分證,當即利用警用行動電腦查詢並比對證件照片,赫然發現後座裝睡的朱姓乘客竟是名通緝犯,郭小隊長搖搖朱男叫他不要再裝了、趕快起來,豈料朱男一反先前毫無反應的樣子,竟由後座迅速鑽向駕駛座,企圖駕車逃逸,但郭小隊長亦非等閒之輩,一轉身就伸手抓住朱嫌的褲腰帶,還機警的把手煞車拉起,朱嫌雖作困獸之鬥、不斷頑強抵抗,仍在幾位員警合力壓制下,俯首就擒讓員警將其解送歸案;另盧姓駕駛因深夜無故攜帶具殺傷力之摺疊刀及經公告查禁之伸縮警棍,也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一併送辦。
警方呼籲,隨著時代科技的進步,一切終將無所遁形,若有觸法應早日坦然面對,重新開創嶄新人生方為上策。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將「查捕逃犯」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