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上诉庭周四(27日)驳回前首相纳吉有关管理账户疏忽案的上诉,认为高庭法官在判决中并没有犯下可上诉的错误。
大马媒体《透视大马》报道,继2020年高庭允准大马银行(AmBank)及其前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译音)的申请,撤销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的诉讼后,纳吉如今在上诉庭再次碰钉子,上诉失败。
以耶谷莫哈末山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认为,在考量了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及高庭的判决后,上诉庭认为高庭法官在判决中并没有犯下可上诉的错误,因此上诉方的上诉没有任何依据。
耶谷表示:“我们驳回此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在2020年9月28日的判决。”
上诉庭在驳回纳吉诉讼的同时,也要求他支付诉讼费用,并指示纳吉必须支付大马银行4万令吉以及余金萍3万5000令吉。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表示,他将会就此裁决再次提出上诉。
纳吉告大马银行泄露资讯予刘特佐
纳吉是于2019年12月9日起诉大马银行及余金萍,指两造泄露其资讯给一马公司(1MDB)案的通缉犯刘特佐。
2020年9月28日,高庭法官卡迪嘉裁定,纳吉所提出的诉讼毫无理据,而且是恶意、轻浮,并滥用法庭程序,所以法庭允准大马银行和余金萍的申请,撤销纳吉的诉讼。
余金萍是纳吉面对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的第54名控方证人。
2020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判决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7项洗黑钱、滥用职权及失信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