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海洋事务与投资统筹部(PLN)周四(13日)说,印尼准许已经获得当局批准的37艘煤炭船出航。
该部在一份公告里说,禁运放宽只适用于将部分煤炭售卖给当地的电力发电站规定的煤炭商。
文告指出,那些履行了与PLN的销售合约及遵守2021年国内市场责任所有规定的煤炭公司,现在可获准开始出口。
文告说,那些尚未履行PLN合约及国内市场责任的煤炭商将被罚款。
印尼海洋事务与投资统筹部部长卢胡图潘查伊坦(Luhut Pandjaitan)在文告里说:“我要求密切的监督,以便这也可成为我们改善国内治理的时刻”。
在印尼国有电力公司PLN报告发电厂的煤炭库存极低,让该国濒临电力断供的危机后,印尼政府在1月1日实行出口禁令,震撼了全球能源市场。
印尼当局将煤炭供应危机归咎于煤炭开采商,没有遵守所谓的国内市场责任(DMO),也就是要求他们将25%的产量售卖给当地买方,卖给电力发电厂的定价为每公吨70美元。
煤炭开采商以及其中一些包括日本与韩国的大买家,游说印尼政府放宽出口禁令。
根据路孚特Eikon的数据,大约有120艘船只正在加里曼丹的煤炭港装货或者等待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