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新北市一位媽媽指控淡水區一所幼兒園王姓教保員甩耳光三下,有虐童嫌疑。事發第三天老師下跪道歉承認打人,但經過10個月調查,檢察官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王姓教保員當初為何下跪承認打人?主要原因在於女童媽媽找新北市議員張維倩在議員張維倩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在民意代表及訴諸媒體的壓力下,王女表示,在媒體的壓力下為求脫身,才會坦承不存在的錯誤。
不起訴書中指出,2020年12月25日下午1點許,王女(40歲)為管理幼兒園小朋友午休睡覺,對於一名女童進行管教,女童回家後卻哭訴遭揮打臉頰3下,同月28日家長到幼兒園質問時,王女下跪道歉,承認打女童耳光,事後家長提告傷害。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調閱事發現場無監視器,但勘驗當天下午幼兒園學童耶誕節跳舞表演錄影畫面,女童全程表情生動自然,未見臉頰有受傷痕跡,且女童母親自承,當天女童回家時只說睡午覺時有哭哭、想媽媽才哭,隔天她再追問,女童才說被打臉3下,考量未滿5歲幼兒陳述易受誤導,最後認定全案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王女傷害女童,因此將王女不起訴。
王女在民意代表及媒體的壓力下為求脫身,才坦承不存在的過錯,經過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以不起訴處分,王女也不服新北市教育局處分她1年內不得於教保機構服務,向教育部訴願成功。教育部認定,去年12月王女只是在強大壓力下,為免事態擴大,才向家長下跪道歉。新北市教育局停權處分顯失公正,於10月28日撤銷該處分,王女重回教職,還王女清白與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