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近日有民眾檢舉竹縣某市區住戶,在房屋1樓旁邊及頂樓違規加蓋鐵皮建物,遭稅務局查獲未申報房屋稅,除需補稅外,還要處以罰鍰。新竹縣稅務局指出,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或改建等情形,依法應於完工後30日內申報房屋稅,若逾期未報,不但要補徵稅款,還可能面臨2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提醒民眾,一旦疏忽被查獲有漏稅情事時,請務必即時補報補繳,如果在裁罰前就補報並繳清稅款,就可以適用較低處罰倍數。舉例來說,本案113年度補徵房屋稅5萬元,並裁罰2萬5,000元(即補稅金額的0.5倍),若民眾在裁罰前就主動補報並繳清5萬元,就可適用減輕罰責的規定,即裁罰倍數由原先的0.5倍降至0.3倍,罰鍰則由2萬5,000元降至1萬5,000元。

稅務局特別呼籲,房屋稅是以附著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無論是否為合法建築,只要具有使用價值,皆屬課稅對象,不少民眾誤以為違建不屬於課稅範圍,甚至誤以為未設籍或未核發門牌即可免稅,實為錯誤觀念。
稅務局強調,繳納房屋稅僅代表納稅義務的履行,並不代表該建築物的合法性,亦無助於其取得合法建築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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