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酒駕累犯照片與相關違法事實印製張貼居住地里佈告欄 圖/台南市交通局
南部最大聲/記者 楊維安 報導
臺南市公布114年1月份酒(毒)駕累犯名單,共計公布120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739人),市府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於局網「酒駕累犯專區」內,交通局表示,為讓酒駕累犯違規人達到嚇阻作用,自即日起除公布於網站外,另將酒駕累犯照片與相關違法事實印製張貼居住地里佈告欄或當地適合張貼處所,其中此次違規人駕籍地於本市共計103位,全數公布張貼在區里佈告欄。
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目前作法將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交通服務道安宣導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局表示,114年1月酒駕累犯違規人駕籍地於本市共計103位,分別位於七股區1名、下營區3名、大內區2名、中西區4名、仁德區3名、六甲區1名、北區6名、永康區13名、玉井區1名、安平區4名、安定區4名、安南區10名、西港區4名、佳里區3名、東山區2名、東區2名、南區14名、柳營區1名、將軍區1名、善化區6名、新化區2名、新市區2名、新營區3名、楠西區1名、龍崎區1名、歸仁區6名、關廟區3名。自本月起將違規當事人相關違法資訊(包含當事人照片、違規時間、違規地點、酒駕之酒精濃度超標次數等),印製張貼於居住地之里佈告欄或當地適合張貼處所,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提升嚇阻效果。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的處分,違規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