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 鄭司文 高雄報導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風波尚未平息,繼由長庚醫療法人取得大同醫院的經營權後,現高雄醫學大學經營小港醫院也陷入爭議。病房、燒傷病床和產台等設施尚未依合約完成,被開罰5萬元,直指高醫大偏重美容醫學,忽略急重症醫療,背離照顧嚴重的初衷。
小港醫院設施未組裝 衛生局重罰5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根據今年9月25日的稽查結果,小港醫院在急危重症醫療大樓內應設置30床加護病床、4床燒傷病床及3台產台,迄今尚未依合約約定。加護病房部分,雖已設置20床,但剩餘10床尚趕工中,未能按時終止,違反約定要求。要求12月8日前限期改善。
醫美中心
衛生局強調,小港醫院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規畫,因應當地醫療資源需求,也因此特別協助購地興建急重症醫療大樓,但小港醫院至今部分急重症及產科醫療設置未依合約完成,且相對於小港醫院正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等作為,也有悖於「照顧弱勢及急重症醫療照護」初衷。
針對高雄市衛生局於113年10月11日發布的新聞稿,小港醫院認為內容與事實有所落差,特此發表嚴正聲明:
一、關於加護病床的設置:
衛生局提及的「加護病房工程延遲」與事實不符。急重症大樓完成後,醫院隨即展開加護病房的發包工程,並因考慮病患權益和醫療不中斷,工程進度在緊迫中仍堅持以不影響病患就醫為首要原則。醫院已有20床加護病床持續運作,確保重症醫療不中斷,新增的10床加護病床也在積極趕工中。
二、關於燒燙傷病床的設置:
醫院已依約於急重症醫療大樓內設置4床燒傷病床,並符合衛生福利部「醫院設置基準表」的規定。衛生局提出的「護理站獨立設置」要求,與現行規範存在差異,因此仍須請專家現場勘查確認。
三、關於產台的設置:
醫院依合約新增了1台產台,與現有2台產台共同提供服務,並採用LDR系統,為產婦及家屬提供更舒適的生產照護環境。該系統已獲衛福部許可並在多家醫學中心使用,與衛生局的質疑不符,醫院將與相關部門進一步釐清。
四、關於美容醫學中心:
美容醫學中心為小港醫院既有的醫療服務項目,並非如衛生局所稱「積極推廣」。該中心搬遷至急重症醫療大樓,是為了整合燒燙傷病患的治療流程,提供全面的醫療照護,從顯微重建到疤痕治療,期望全方位守護病患的身心健康。
這次小港醫院的爭議,也讓外界再次聚焦高醫大系統在高雄受委託經營市立醫院的波折。高雄醫大療體系的經營壓力與衛生局的嚴格審計,勢必將影響高雄醫界未來的發展格局。
圖/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鄭司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