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央行出重拳打炒房,不僅取消有房者的寬限期,也調降第2戶的貸款成數,這把火燒到許多換屋族,紛紛叫苦連天。不過有網友就在PTT上大酸,質疑換屋族為何不先將房子賣掉後去租房,等找到房子後再使用新青安貸款,直言「一定要持有很多房子嗎?」認為這些人講得很可憐,說是被誤殺,明明就有方法能解套。
版上不少網友則回嗆,原PO要留意來回成本及現在貸款並不容易的問題,「你跑過一次這個流程就懂了」、「這種言論想必是沒生過小孩」、「搬家明明很麻煩,幫過有小孩的搬,累爆」、「你如果支持換屋租現賣後回租,就是在支持投資收租的行為」、「你反串嗎?你要不要自己搞一次就知道了,比較有可能的是售後回租,但也是不好操作」、「賣掉住哪?現在貸款不好貸賣給誰?」、「果然是魯空」。
而關於售後回租的部分,也有網友認為風險極高,若新買家用的是新青安,根本就無法做為出租使用,「售後回租還必須買方不是新青安呢?」、「真正自住買家都要搬進去了,或是要用新青安怎回租給你?」、「回租有幾個問題啊!買家自住的不願意,投資收租的才願意」。
但也有另一派網友支持原PO想法,「換屋麻煩真的是你家的事,政府沒必要保障你輕鬆換屋」、「還好吧!嫌麻煩就乖乖繳5成」、「搬家是真的麻煩,但是你要便宜利率槓桿投資總是要有點付出吧!」、「換屋你家的事,沒能力就是這樣,打得好」、「我就是先賣後買,但是委賣的同時也積極看房子」。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坦言,先賣後買最大的好處,就是手上會有多出一筆資金,可當第二間房自備款;不過風險則是若賣掉原本的房子,找第二間房子也不一定會那麼順利,如果2、3年都找不到,就無法適用到重購退稅,且這期間房價一直漲,壓力可能更重。
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則表示,名下已經有房子但想要換屋的消費者,可以簽下切結書,承諾在時限內把房子賣掉,即可避免,這類的問題在之前第6波房市管制時,範圍囊括六都加上新竹縣市時就有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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