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會面臨生老病死的階段,近年來,「安寧療護」以人性關懷為出發點,逐漸受到多方重視。安寧療護是指針對治癒性治療無反應之末期病人提供積極性及全人化的照顧,以維護病人和家屬最佳的生命品質。《優活健康網》特摘此篇分享安寧緩和醫療與病人自主權利法,讓你為自己的善終做決定。
安寧緩和醫療是為了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的生理、心理和靈性痛苦,所施予之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質。其服務的對象不只是病人,還包括病人的家屬、照顧者,建立整合性的醫療與照顧團隊,為病人因疾病產生的身心靈問題,進行詳細評估與適當處置。
目前政府已經有明定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搭配健保的安寧緩和醫療給付,給病人一個有尊嚴的選擇。為了要最能照顧病人和家屬的需求,安寧緩和醫療提供涵蓋「4全」照顧:全人、全家、全程、全隊。
- 全人︰身、心、靈的整體照顧。
- 全家:除了照顧病人之外,也協助照顧者的悲傷緩解、死亡準備等議題。
- 全程:從病人接受安寧療護(含住院及居家照顧),延續至病人死亡。
- 全隊:包含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志工、心理師、宗教人員等。
近年來也加入「第5全」的概念:「全社區」,意即將安寧照顧服務從醫院推展到社區裡,也讓長輩能實現在家離世、落葉歸根的願望。
哪些人可以接受安寧療護?
健保局從2009年開始,將「住院安寧療護」以及「安寧居家療護」適用的對象範圍擴大,納入健保的支付項目。除了癌症末期病人、漸凍人外,也新增8大類疾病,包括:
- 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即失智症)
- 其他大腦變質
- 心臟衰竭
- 慢性氣道阻塞
- 肺部其他疾病
-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 急性腎衰竭
- 慢性腎衰竭
安寧療護並非消極等死或放棄治療,而是避免無效的治療、急救處置,導致病人受更多疾病的折磨,並由專業醫療團隊組成照護團體,提供全方位的照護,協助病人與家屬共同面對死亡,是一種確保病患醫療權利,維持他們生命尊嚴的醫療行為。
另外,安寧療護也不是安樂死。安樂死是以加工方式,施以藥劑提早結束病人生命,目前台灣尚未合法化。除了醫院外,也有社區、共照與居家安寧療護資源,詳細可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查詢。
根據安寧緩和條例,末期病患可以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當本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可以做出以下決定:
- 不接受安寧緩和醫療。
-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指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不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等標準急救程序或其他緊急救治行為)
- 不施行維生醫療。(指末期病人不施行用以維持生命徵象及延長其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
- 同意將上述意願加註於本人之健保IC卡。
填寫完畢後,民眾可將此意願表寄送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
現代醫學科技發達,雖然有時能將病人生命搶救回來,卻可能需要在無意識的情況下,仰賴醫療設備存活,難以善終。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決定,當自己未來面臨5大款臨床狀態時,是否要以「醫療介入」的方式延長生命,或是選擇善終,由安寧緩和醫療介入照顧。
5大款臨床狀態包括:
- 疾病末期病人
-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 永久植物人狀態
- 極重度失智
- 其他經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
(本文獲家天使授權轉載,原文為:安寧緩和醫療與病人自主權利法:有尊嚴地走完最後一程)
歡迎加入《優活健康網》line好友,更多醫療新知搶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