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譽庭
最近在寫一個1991年的故事。
1991,25歲的我遇到了生命的轉點。當時我還在高雄從事室內設計的工作,五年的資歷有了不錯的薪水,好像約50000吧。但我對那份工作完全沒有熱情,還好國修老師在高雄成立了屏風表演班的分團,我終於開始接觸戲劇。
那個開始改變了我許多,我從高雄來到了台北追隨老師、從一個每天打混等領薪水到為了工作可以36小時不眠不休的只為了幫老師的作品寫一本有趣的節目單、而我的薪水也一下子降到了25000。
台北的第一個住處,是一個攝影師的工作室。白天,那裡是攝影棚,晚上,我等他們下班後,我才能拉開被墊把空間變成我的睡房。租金7000-,加上為了讓爸媽不擔心每個月10000元的安家費,所以我每天幾乎都只能以兩顆茶葉蛋裹腹,瘦到此生最纖細,如果不是偶爾陪國修老師喝酒時能吃上一些養分,我可能撐不過來。
但那日子真是快樂。
這些年接受的訪談裡,多次被問及該選擇薪水高的工作?還是自己喜歡的工作?以前我很篤定的選擇「喜歡」,現在我知道除了試卷,其他一切永遠沒有標準答案。
我的建議是「選會讓你快樂的工作」:有些人吃苦追夢很快樂,有些人看到存款一直增加很快樂,有些人當下享樂才會快樂。
又到了畢業季,一批新鮮人湧入了這個薪水三十年如一日但物價卻一直飆漲的新旅程。但願已走過這一切的長輩能將心比心,至少能讓這些新鮮人在努力工作後,能睡個好覺。也祝福新鮮人們,遇到一個好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