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新北市淡水、新莊、板橋、中和地政事務所公告轄內9行政區總計3926筆價值逾90.5億的房地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倘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即公告3個月;若逾期仍未申請,再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15年;管理期滿仍未申請登記者,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今年因公告截止日恰逢周日,順延至7月1日,呼籲繼承人盡速辦理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淡水地政事務所主任廖俊隆表示,該所113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標的,被繼承人計219人、土地861筆、建物36棟。廖俊隆提醒,倘因繼承關係複雜、人數眾多而難以集合全體繼承人進行分別共有繼承登記者,為避免祖產因未辦繼承登記而遭列管,建議可參酌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就被繼承人之土地,先申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新莊地政事務所轄區內新莊、泰山、五股、林口等4區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共計被繼承人240人、土地1,240筆、建物157棟,土地總面積約38.2公頃,相當於1.5個新北知識產業園區的規模,當中單筆價值最高的土地公告現值約新臺幣15億5千萬元。該所進一步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於父母生前的照護及身後遺留的財產,無論男、女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權利,而同性婚姻的配偶之間也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有相互繼承的權利。
中和地政事務所本次公告中、永和轄區內之被繼承人共計166人,土地計735筆,建物計153棟,土地總面積達5萬6千餘平方公尺,又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超過38億元。
板橋地政事務所本次公告總計土地597筆、建物147棟、被繼承人183人,總價值逾37億元,其中一筆價值最高的土地更逾6.5億。公告資訊張貼於板橋地政事務所及板橋、土城區公所外,亦張貼於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也能透過地政事務所網站或「新北市政府電子公布欄」查詢公告訊息。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