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主辦的「囤房稅2.0對房市投機影響分析」研討會於23日舉行,包括產官學專家都與會,提出精闢看法及觀點;其中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于俊明秘書長表示,應避免囤房稅懲罰正當的建商,若因景氣不佳導致房屋賣不出去,建商不應該因而遭受重稅懲罰。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囤房稅2.0主要精神是要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且具空屋稅精神,力求公平正義與稅負公平,不是要懲罰不動產業者,希望藉合理稅制來促使建商加速餘屋銷售,以合理價位、也獲取利潤的考量來加速賣屋。
囤房稅2.0針對建商新建房屋部份,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超過2年的餘屋則適用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2%至4.8%。財政部官員說,這次修法希望建商加速釋出餘屋,但也考量到建商興建房屋可增加房屋市場供給,且買房價款高,民眾需要多一些時間作出決定,因此給予建商合理銷售期間。
在高房價之下,以及市場出現哄抬炒作現象,中央推出健全房市方案,政府各部會都祭出相關政策,包括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財政部房地合一稅2.0…等,以及今(2024)年(民國113年)7月1日上路、2025年(民國114年)5月正式開徵的囤房稅2.0。
囤房稅2.0降低出租房屋的稅率,也加重空置與空閒房屋的稅率,可說「棒子、蘿蔔都有」,能有效引導空屋釋出做有效利用。賦稅署官員表示,為了調控房市、健全房地產市場,「稅制手段只是其中一項」,影響房市的因素相當多,因此稅制還須與其他政策配合與全面性的執行,可能才會有效果。
而于俊明秘書長認為,應避免囤房稅懲罰正當的「土地利用」、「人民財產」、「先建後售」,而且若建商因景氣不佳導致房子賣不出去,也不應該因而遭受重稅懲罰;房屋稅稅率調漲,懲罰、打擊先建後售的建商,於將本求利下,稅負成本仍會轉嫁。
賦稅署官員指出,基於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且具空屋稅精神,力求公平正義與稅負公平,並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這是囤房稅2.0的最重要精神,絕非懲罰不動產業者;官員強調,政府希望藉合理的稅制調整,來讓多屋族、建商思考,在稅率適度調升、全國歸戶的政策下,如何積極釋出房屋,甚至成為公益出租人以享有更優惠稅率,至於政府也希望建商在評估合理利潤與售價後,加快新建成屋的銷售,如此持有成本自然大降,將是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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