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擔心買到「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房子,部分民眾對於投資客賣的房子避之唯恐不及。不過資深房仲則認為,有時自住客屋主賣房時,由於往往考慮的比較多,反而在議價上更不好談。
「Lin's竹北房產筆記」房仲林品揚表示,買房常把「持有時間過短就出售」、「完全沒住過」、「裝潢很廉價」等3種情況視為是投資客的房子,而他坦言,實務上,價格最不好談的往往是「自住客的房子」,並透露3大理由:
一、自住客往往對於房子帶有感情
林品揚指出,畢竟當初歷經千挑萬選才決定買這間房,自己的好眼光理應反應在售價上,甚至還會認為花了不少心思在裝潢,看不到的地方處處都是細節,設計好到替接手的人省下裝潢費。但一旦放入情感後,就很難以理性角度「資金週轉率、時間成本、投報」來思考售屋。這也是為什麼當買方以「每放一個月,利息管理費會如何侵蝕獲利」為由,力勸屋主割愛時,屋主會不為所動,「因為兩者的切入點根本不在同個思維上」。
二、自住客的思維不夠全面、宏觀,常選擇性忽略自身房子的劣勢條件
例如社區屋齡15年,鄰居2個月前剛成交50萬,隔壁新建案推出每坪70萬,屋主也跟進要賣70萬,理由可能包含社區的位置比較好、建商比較高級、社區管委會很強大、好鄰居難尋、房子的好格局絕版了等等,絲毫不會因為屋齡的差異而折損房價。
三、自住客常把居住時歷經的福份視為一項重大的傳承
像是官途高升、財運亨通、喜獲麟兒、書香門第、健康無恙等,並認為接手的人可謂有福之人。不論是傳承還是有福,這都很難去以理性邏輯去推估合理房價。
基於上述情況,林品揚解釋,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常說屋主賣屋猶如吃了「無敵星星」般,認為自己的房子不同凡響,然而這種情況也只有當自己成為了屋主、要賣屋時才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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