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將屆,彰化縣計程車將於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初五)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錶費50元。
交通處說明,原跳錶內容不變,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時數5公里以下)累計60秒加收5元。
交通處提醒民眾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電話04-7867161)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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