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近年房價飆得兇,許多人傾向夫妻、情侶或手足一起買間房一圓成家夢,不過又擔心出了部分錢卻沒得到保障,因此選擇共同持有房產;一名女網友打算和姊姊一起買房,因為現階段都沒有結婚的打算,合買可以省錢又有個家,卻沒預想會有這些悲慘結局。
原PO表示,兩人年薪都約90萬上下,加上有父母親贊助頭期款,想一起買房是因為姊妹倆都在外縣市工作,想要有個家,而且買房後每月負擔房貸算可以接受,甚至有餘裕用來投資。重點是目前都沒有結婚的打算,怕兩人孤獨終老沒地方住。未來裝潢費、房貸都是平均分攤,只擔心用了共同登記會喪失首購。
貼文一出隨即遭不少過來人勸阻,紛紛回應恐面臨的悲劇,稱「不建議一起買,到時要賣的時候一方要賣、一方不賣,或是價格不滿意」、「現在好不表示未來會一直好下去,各自還是最好的選擇,人心難測」、「和男友交往想同住,論及婚嫁了,你都會一直思考房子怎麼處置,到時候這種不自由就會變成往前進的障礙」、「我認為不得已才共同持有」、「自己買裝修風格有自主,帶誰回家有自主」、「如果你是男生,之後結婚,你太太會不滿你姐姐,認為是毒菇」。
有些人則建議一起買大一點的,不如買兩間小套房在旁邊,老了沒結婚可以互相照應,之後誰先結婚也不會吵架,不管親情友情,經濟不互相干擾是長遠之計。
共同登記讓購買人可以依出資比例獲得產權,也不怕未經一方同意就自行賣出房子,將來若要出售,確實無法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的問題。此外,資深房仲指出,該考慮的層面還不只這些,如果要登記共有,那雙方戶籍是否都可以入籍,影響自用及後續售屋規劃;如果登記其中一人,那另一人可以接受怎樣的方式。其實各有利弊,也都有考量點,買房子都必須量身打造,未來才能有效經營房地產,而且才能長久且穩健。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曾表示,不管找親戚、朋友或是情侶一起合購房子,首先會遇到的問題是:產權歸誰?第二:誰去申請貸款?第三則是人數的多也會攸關房子的持分及日後轉手的資金分配;陳俊宏建議,合購最好以出資比率、採持分方式共同登記,以免糾紛。假若一定要將房子登記在一人名下,其他成員可到地政機關申辦預告登記,也可舉證雙方具借貸關係設定抵押權,以免被別人任意處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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