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跟認識的人買房不只能拿到優惠的房價,還省去許多麻煩?倒也未必。資深房仲林品揚「Lin's竹北房產筆記」就在臉書上提到,若非買家有豐富房地產經驗,或是要出售的房子比行情低上許多,否則切忌將房子賣給認識的人,同時也曝光原因。
林品揚表示,有些屋主會認為,賣房時所開出的價格已經十分讓利,但對方可能會是會認為貴,尤其當屋況或交易流程跟對方所想得不一樣時,可能就會產出「自己是不是被坑了的想法」、「是不是跟認識的人交易都最貴?」然而很多時候只是依照標準流程走,全因購買人經驗不足所引起的猜忌。
有時華人十分很含蓄,面對認識的人更不知該如何開口,若對方是悶著不講,以為交易都很順利,但殊不知原本建立的情誼已在對方心中留下疙瘩。此時要思考的是,先問自己「若因為這筆交易,讓你們原先的情誼倒退嚕,你可以接受嗎?
但若碰到可遇不可求的好物件,非得跟熟人交易,林品揚強烈建議還是要找個「第三方客觀的仲介」,為案子的溝通拴個保險,才不會本來是一樁美事,但事成後雙方都覺得各有委屈,得不償失。
然而可能會有人認為,屋況及交易流程,事前雙方都先講清楚再簽約就行了,不過林品揚表示,即便是交易經驗豐富的房仲人員,在簽約前都已跟買賣雙方講得很清楚了,但過程中還是不免會發生些突發狀況。
當發生合約上沒有詳細記載的內容、有一方認為自己權益受損時,由於價金早已談妥,於是雙方就會開始使氣針鋒相對,並在仲介的協調中落幕。更何況是沒什麼交易經驗的自然人,雙方的認知落差並不會少。在沒有仲介居中緩衝的情況下,又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買方應該不會希望屋況有疑慮時,屋主一律推給「現況交屋」無敵星星;而屋主應該也不會希望買方搬出「網友說…」或「他自己也似懂非懂、文鄒鄒的房地產條文」跟你對點交。這時不是各自解讀、雙方鬧得不愉快,就是其中一方委屈吞下去,認清這個人,趕緊結束這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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