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一中隊林分隊長及二名蔡姓隊員於12月14日1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期間,行經台南市柳營區成功街附近,見一名重機車鍾姓駕駛(男、54年次)隨地吐痰又跨越雙黃線,行跡可疑,員警立刻鳴笛跟進將其攔查。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鍾嫌身上傳來濃厚酒味,員警便於現場實施酒測,沒想到酒測值竟高達1.21MG/L,同時員警在鍾嫌機車後車廂發現竟有三支已喝完米酒罐,令員警不禁搖頭,顯見鍾嫌可能有飲酒過量情形,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南市地檢署偵辦。
保大大隊長蔡宗昌表示,依據警大學者實證研究,酒測值達0.85MG/L時,人類將持續處於噁心、嘔吐狀態,肇事率高達正常人的50倍,而酒測值達1.50MG/L時,將會有說話不清楚、感覺喪失、視力模糊的情況產生,甚至應該沒有能力駕駛車輛,鍾嫌在如此迷醉狀態下騎車上路,不僅影響個人生命安全、若與他人發生事故更可能造成數個家庭的破碎;除危及人身安全外,鍾嫌恐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近期隨著天氣入冬轉冷,該大隊提醒民眾若外出餐敘飲酒進補,應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善用民間代駕服務,切勿心存僥倖或貪圖一時之便酒後駕車,否則觸法送辦外,還將面臨鉅額罰款,該大隊將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持續進行機動巡邏盤查,嚴防酒駕違法情事,保護市民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