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吳光中
「你房子賣太便宜了!」、「底價明明才多少,你被騙,根本買貴了!」這些話是否覺得熟悉?其實,大半都是房仲圈內「反開發文化」衍生的爛話術,這也是房仲業務之間的惡性競爭。
台中房產網紅楊浚禾/小楊就在自己的YT頻道「台中買房專家Mr.Yang」與知名房仲作家aka時代力量不分區立法委員參選人陳泰源合拍影片討論到,究竟什麼是反開發?簡單來說,就是房仲跑去向「已經委託其他房仲的客戶」去講「已受託房仲」的壞話,藉此搶生意;換言之,A房仲的客戶被B房仲以各種方式聯繫到,並抨擊A房仲的服務不好,B的服務比較好。
但荒謬的是,這竟然是房仲日常的「教育訓練」!?楊浚禾解釋,因為多數房仲的觀念認為「做業務就該充滿狼性」所以主管對於「業務員為了爭奪業績跑去搶同行的客戶」是一種英勇行為、業務能力出色的表現。明明同業之間就算是不同公司也可以合作(業界術語作「店配」),卻不團結、反而搞破壞,這些行徑,其實客戶都看在眼裡,這也是為何社會普遍對房仲整體印象偏差的緣故。
「為什麼台灣房仲界文化的陋習,卻要轉嫁給消費者來承擔?」楊浚禾舉例,他對客戶百分百付出,後來卻因為同行的一通電話,導致什麼都沒了,一旦做白工的次數多了,服務水平就會降低,以後會想付出50分就好,起碼做白工時還比較不會心痛;反過來說,這也會導致消費者愈來愈難遇到「對客戶掏心掏肺的業務員」。
另外還有一位是楊浚禾的隊員遇到的情況,某專任約物件,被同業不斷跟客戶講「我這裡有客人,出的價格更高。」就這樣,經過同業反開發之後,他的屋主就深信「他的房子是世界上最棒的、所有房仲都想賣我的房子。」也就不參考行情了,不僅可能延長賣掉的時間甚至賣不掉,也因此讓買家被迫買貴,三方皆輸。
有一派認為,反開發也是一種能力,本來社會就是弱肉強食,不適者淘汰。對此,陳泰源表示,社會上就是有這種要不得的「譴責受害者思維」,也就是去責怪「被破壞成功的房仲」,怪罪他沒有經營好客戶才會被反開發成功。其實,反開發能力只是業務能力的其中一小環;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如何解決客戶的問題」才等於「業務能力」。
也就是說,開發到客戶只是前端作業,解決客戶問題才是重點。楊浚禾強調,服務才是根本,久而久之就能引導房仲往正向循環裡,但如果著重在反開發,就得學習「黑心話術」、「不肖手段」甚至是「欺騙」。「講話再漂亮,最後海水退了,大家遲早會知道,誰沒穿褲子。」
「一般約制度普遍」與「反開發文化盛行」有關聯嗎?楊浚禾認為,一般約就像帶看同意書,甚至是口頭約,因為任何房仲、屋主本人、樓下管理員都可以賣,於是全台灣所有房仲都會希望能找到你給一般約委託,好向公司交代有進案。
光這樣想像,就讓正派想用心經營的房仲覺得一興闌珊,完全不想把廣告資源灌注在這個案子上。陳泰源附和著說,對屋主而言,一般約委託也比較有洩個資疑慮,導致每天有接不完的問候電話。而一般約盛行久了,你的物件,就會充斥在各大售屋平台上,買家就會困惑不曉得該找誰買?屋主也沒有享受到好的服務,惡性循環。
「所以我們應該要制定一套『房仲業惡性競爭處理辦法』」陳泰源指出,懲罰同業反開發,並非他的發明,在國外,只要被抓到同業反開發,首先是罰錢,視情節嚴重者還會被吊銷執照、終身不得再從事房仲。反觀台灣,既沒有法律規範,竟還成為部分房仲公司的「教育訓練」,實在扭曲!
「現在是一個資訊非常透明的年代,提倡公平競爭以提供良好的服務。」楊浚禾呼籲,如果能針對「反開發行為」建立起一套公平的裁決機制與處理規範,讓素質比較差、想惡性競爭的同業心有忌憚甚至淘汰,就能有效提升房仲對客戶的服務水平,讓房仲的付出不再做白工,同業之間從競爭變合作,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