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昨(8)日凌晨1時許,臺南市警第五分局員警於北區大興街周邊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車時左搖右晃,雖然頭頂著安全帽,但扣環未扣,而且轉彎時還未打方向燈,當場上前將其攔下,也因其身上散發濃濃酒氣,旋即進行酒測,酒測值超過0.25mg/L法定標準值,員警現場將機車扣牌移置保管、製單舉發酒駕並移送公共危險罪。
盤查期間,男子因為機車駕照和牌照都被吊扣,非常懊惱,直問現場員警哪裡可以買酒測器?自己未來想買來飲酒後測試能不能上路,所長回應,一臺酒測器要價十幾萬元要價不斐,可以考慮網路購買酒精感知器,價格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比較親民,有酒精反應也能測出來,男子與所長認真的對答讓在場員警啼笑皆非。
第五分局呼籲,酒駕的相關罰則相當重,汽機車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可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而累犯罰則更重,以機車酒駕累犯為例,第1次罰鍰9萬元,未來第2次還會再加罰9萬,更會吊扣駕照及牌照,飲酒後不開車是最保險的作法,千萬別省小錢花大錢。
第五分局分局長陳宇桓表示,根據統計北區酒駕肇事自今年1月起至11月30日止共計35件,較去年同期56件,減少21件,降低27%,顯見防制酒駕事故有成,惟只要酒駕事故及取締件數存在的一天,就代表酒駕情況仍存在,加上現在天氣逐漸轉冷,飲酒的人勢必增加,請駕駛務必遵守喝酒不開車的原則,分局也會持續要求員警強力取締,共同守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