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有鑒於轄內臺17線路段行經安平港區,大型車輛載貨需求出入頻仍。為加強維護本轄用路人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2月5日10時至12時同步結合交通警察大隊於重要聯外道路臺17線設置活動地磅站,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及曳引車等車輛重點違規,總計攔檢6輛,其中取締超載違規1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9-2條掣單開罰。
第六分局統計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針對大型車輛各式交通違規部分總計取締387件,其中取締超重85件、未依規定申請路權76件、行車紀錄器安裝不確實11件、轉彎未依規定39件、闖紅燈28件及違規停車145件、其他違規3件,統計本轄大型車交通事故件數今(112)年18件與去年20件同期比較計減少2件降幅達10%,未來將持續不定點、不定時加強執法強度,落實大型車違規管理,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提醒駕駛人應自律守法,警察依法令規定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時,係執行公權力以維護所有用路人的行車秩序與安全,如果汽車載貨在道路上行駛時,遇警方指揮過磅應依指示過磅,不得自行駛離或消極逃磅,以免罰單上身。縱使自知車輛超載而逃避過磅以規避處罰,警方除依道交條例第29-2條規定舉發逃避過磅罰單後,仍得再強制駕駛人過磅,籲請駕駛人多加留意、配合切勿心存僥倖。
分局長許敏能呼籲用路人駕駛各型車輛於道路通行時,均應避免跟大型車輛併行,必需維持安全距離與安全間隔,避免進入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範圍,同時減少氣流側風影響;如遇大型車輛轉彎時,建議將車輛先暫停於大型車輛後方,等大型車完全轉彎完畢,確認安全後,再繼續行駛,注意內輪差及視野死角,防止發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