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博愛所員警於11月28日受理民眾在青年路某自助洗衣店之衣物遭竊案件,雖第一時間掌握竊嫌黃男之身影,但因其居無定所、四處於市區遊蕩,乃於分局群組來通報勤務中加強注意查緝。終於在1日凌晨2時許,博愛所員警在台南火車站周邊巡守時,突然眼尖發現黃男行蹤,也將其帶回調查並出示行竊影像具體事證,並由其帶到台鐵之火車站施工籬笆內一處房間起出所行竊之衣物,調查後依竊盜罪嫌來送辦,相關衣物也通知遭竊被害女子來領回。
被害女子於28日夜間7時許將冬季外套2件及內衣等衣物帶至青年路某自助洗衣店送洗並離開購物,1個小時之後返回時發現送洗之4件衣物不翼而飛,損失約新台幣4,000元,乃立即至轄區之博愛派出所報案。
也在員警受理後調閱洗衣店周邊等監視器,發現1名身著黑背心之不明身分男子,逕自進入洗衣店將被害人已洗好衣物裝入垃圾袋包裝後離去,也因其徒步來去無法立即辨識其身分,乃將該男子身形特徵利用分局群組來通報注意。
博愛所員警也利用各項勤務加強注意,並在1日凌晨2時許巡邏經過台南火車站時,發現該名行竊之黃男行蹤(60歲、桃園人、於台南市四處遊晃活動之遊民),也急忙下車確認身分後帶回調查。後續並帶同前往台南火車站內之臺鐵整修施工區域內一處辦公房間內,起出所行竊之相關衣物。全案調查後將黃嫌依竊盜罪嫌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舉凡各類竊盜案件,偵破是最有效之打擊手段。本案經由員警積極受理及勤務中詳予注意,迅速順利將黃姓竊嫌查獲到案送辦,對治安維護殊值嘉許;同時也不排除黃嫌另涉其他刑案,如有任何線索民眾均可與第二分局博愛派出所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