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水發 報導
有關(26)日部分重機團體舉行「國道安全,還我路權,我們要一條安全回家的路」集會陳情,提出立即依法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得停放機車格、廢除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有關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強制兩段式左轉之條文等訴求,交通部將持續觀察,適時會同地方政府檢討可行作法。
有關「重機上國道」之訴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曾於106年及109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2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檢核路線包括國道3甲高速公路、省道台64、台74及台88等快速公路;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另為了解社會大眾多數意見及態度,高速公路局於102年至112年辦理10次民意調查,不贊成開放比例約為6成,顯示現階段社會各界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須逐步改善民眾對大型重機騎士駕駛行為觀感,加強各界對大型重機禮讓及守法印象,進而改變各界對本案政策之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因此宜俟社會各界形成共識後再行開放。
有關「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之訴求,依交通部公路局統計資料顯示大型重型機車車長超過2公尺者占93%,而現行各地方主管機關實務布設機車停車格多為長2公尺、寬1公尺,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則規定1格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可停放1輛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交通部已徵詢六都交通局意見,並請各縣市政府視當地路邊停車需求,評估繪設專用停車位之可行性,倘地方政府欲新增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位之標線或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機車停車位,可於規劃設計前研提試辦計畫提報交通部。
另有關「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強制兩段式左轉」之訴求,目前法規已允許因地制宜取消兩段式左轉及開放內側車道,機車兩段式左轉不宜全面取消:交通部已提出改善機車交通安全環境之原則及作法,於今(112)年5月4日提供地方政府據以辦理,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路段透過標誌標線處理,開放內側車道供機車行駛或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另經交通部就機車使用狀況調查統計顯示,機車族群有八成以上係贊成維持兩段式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