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康健/台中報導
陸生納健保正式公告了!行政院針對「陸生納入健保」一案表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因此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衛福部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公告,並訂於明(113)年2月1日實施。相關部會充分做好對陸生的溝通及行政作業整備,讓陸生在臺求學期間,可以得到健保醫療照護與保障。而據初估,目前在台陸生約2千多人。
行政院陳院長指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陸生來臺就學,進入臺灣教育體制內,就照顧健康權及有助臺灣防疫的立場而言,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不應排除在外,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希望社會各界以開闊的胸襟,正面看待陸生納入健保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