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員警李妤恩擔服112年11月10日22至24時備勤勤務,於22時57分許接獲民眾至該所報案稱與其丈夫因婚姻問題發生激烈爭吵,其丈夫遂於當日21時許奮而負氣駕駛B D J -****自小客離家出走,因於之前爭吵姚民即曾揚言若婚姻生變就無活下去的意義,另姚民出門時未帶手機及任何物品出門,報案人警覺有異,爰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獲得請求資訊立即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旋即啟動緊急協尋通報機制,全面協尋該部車輛,囿於姚民未攜帶手機,然無法進行定位,僅知交通工具無明確去向,增加找尋難度,面對分秒必爭情形,經警方一面運用車辨系統進行動態方向通報指引,另一方面兵分多路,沿途尋找遂於23時27分於永安路上發現姚民所駕駛車輛,現場經員警安撫規勸緩和情緒,將其帶回派出所內,並聯絡其家人到場,成功化解悲劇事件發生,家屬萬分感謝警方視民如親熱心協助,頻頻向警方致謝。
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感謝並肯定同仁善舉與積極為民服務的態度,本分局針對緊急協尋案件均列為重大案件處理,才能發揮即時救援的功能,積極展現為民服務的精神。也在此呼籲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助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必然安然度過難關,亦籲請大家平日應多關心周邊親朋好友,適度排解負面情緒,遇情緒困擾,可尋求專業諮商心理師協助,撥打「1925」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