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瑞龍 台中報導
就算沒有車牌也要找到你!臺中1名黃姓女子(76年次)日前上班途中與外籍移工發生交通事故,或許是因為語言不通的關係,不諳中文的移工似乎認為沒有大礙就逕自離去,幸經承辦員警積極查訪,順利找到越南籍的范氏女子(61年次)到案說明,讓這起事故最終有個圓滿的結局,黃女深知沒有車牌的電動自行車要找到肇事駕駛十分不易,對於員警鍥而不捨的認真追查表示由衷感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慶同日前接獲黃女報案,她向警方表示在騎車上班途中行經南區福田路與福田二街口時,與一輛左轉而來的電動自行車在路口發生碰撞,機車因而倒地造成黃女腿部受傷。在發生車禍的當下,電動自行車騎士講著黃女聽不懂的越南語,黃女說的中文電動自行車騎士也難以理解,兩人雞同鴨講完全無法溝通,電動自行車騎士似乎認為雙方都沒事就逕自離去,留黃女一人在現場不知所措,而黃女也因趕上班隨後離開現場,直至公司交接完工作上的事務後才去就醫,並再返回現場報案。
警方聽完黃女所述之後,便著手開始調查釐清案發經過,雖然沒多久就從監視器影像發現逕自離去的電動自行車,但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所以無法直接查出車主身分,不過警員陳慶同並不氣餒,鍥而不捨地調閱沿線監視器,發現電動自行車騎士日常必經路段,多次利用下班時間至現場查訪,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讓陳員成功找到肇事的范女,並在范女在其主管與通譯的陪同下,完成了相關筆錄資料的製作。黃女深知在無車牌等線索下要找到肇事駕駛十分困難,特別感謝陳姓警員的幫忙與協助,最終雙方當事人也順利完成交通事故和解,讓這起意外有個圓滿的結局。
交通分隊分隊長吳念蓉表示,感謝民眾的肯定,民眾的鼓勵將是警察同仁堅守崗位的最大動力,也提醒民眾若有發生交通事故,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在非經各造當事人同意下,勿任意推測而逕自離開現場,以免吃上肇事逃逸罰單,更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