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翔熹 報導
因應近日進口蛋品安全議題,農業部公布中央畜產會庫存進口雞蛋所在地,分布於7個縣市(新北市、桃園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高雄市、屏東縣)。本縣亦已收到農業部公文通知「轄內並無業者向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調度進口雞蛋進行洗選、加工或代工使用」,目前本縣未發現有販售或使用有疑慮蛋品,請民眾安心消費。
有關液蛋使用,經查本縣烘焙業、餐飲業、學校均無使用液蛋產品,本縣營養午餐雞蛋來源,查核縣內學校食材登錄平台計23家,均使用可溯源的國產雞蛋(台灣、金門本地)。
衛生局針對本縣賣場、超市、超商、市場商家、烘焙業及餐飲業等場所之蛋品加強稽查,截至112年9月27日共查核89家業者,121件雞蛋標示及外觀檢視,皆符合規定,未發現有販售或使用疑慮蛋品,另也積極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度加強市售雞蛋稽查專案」計畫,後續將持續稽查,以保障鄉親食之安全。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洗選蛋時,應注意外包裝是否有明確標示品名、產地、有效日期、負責廠商、來源畜牧場等資訊;選購散裝蛋品時,可注意籃子外是否貼有QR code溯源貼紙,可掃描該QR code,確認蛋品來源,以避免購買到來路不明的蛋品。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源頭管理,並保留進貨憑證,倘無相關單據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規定,經限期改正仍無相關單據,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