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吳光中
當你看到心儀的物件時,可能曾聽過房仲說過「這個價格談過了」或「低於這個價格不可能成交啦!」。這些話術背後究竟有什麼秘辛?房產KOL《房仲宥來了》鄧宥均將為你揭開這些話術的真相。
回顧110年的一宗案例,一位初次買房的陳小姐,她有100萬元自備款,每月貸款支出預算不超過6,000元,希望買一間200萬左右的套房。當時我手上沒有符合她需求的房源。
直到看到位於台中市東區十甲東路上的一間開價228萬的套房,僅一家同業刊登了廣告,不管是地點、房況、坪數還是價格各方面,如果200萬可以入手,價格算相對便宜。因此,我建議她趕快去跟同行約看。
陳小姐看完後有喜歡,於是在出價180萬後,同行告訴她:「之前有人出過200萬都沒有談成」。鄧宥均認為,這引出了第一個話術,即「這個價格談過了」,房仲通常會明示屋主底價已經高於你的預算,建議買方加價。
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則分享,有時房仲會使用第二種話術,即「努力幫你議假底價」,同行會聲稱屋主的底價是213萬,建議出價200萬元。這種情況下,底價有可能是虛假的,依照經驗判斷應是未達200萬元。第三個是「先斡旋先贏」,房仲可能會建議買方儘早斡旋以「卡位」,確保交易優先進行。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王棟隆補充第四個常見的話術,那就是「有人出價比你高」,如果不加價,可能會失去機會。第五個話術則是應用在先前的買家都出價過低才會說的,那就是「其實之前從未有人出過價」,以說服買方出價更高。如果房仲使用第六個話術:「要是這麼便宜我就自己買了」,這時買方應有所警覺。這可能意味著房仲不會主動尋找最優惠的物件,而是將最好的物件報給自己人。
案例中的陳小姐,最終簽約成交,從原本的開價228萬,底價213萬,被房仲話術「有人出過200萬元」,到最後成交價格為192萬。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多種房仲話術。鄧宥均提醒,並不是所有的房仲都滿嘴話術。只是在買房過程中,買方應保持警覺,不要被呼攏。如果遇到房仲不願意收下你的斡旋,也可以嘗試說明自己有加價的空間,增加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