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日前查獲詐欺車手,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偵查隊鍥而不捨追查本案,發現該詐欺集團係以假投資手法、投資茶葉生意或誆稱投資已獲利,惟須先繳納保證金等話術進行詐騙,遂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讓股胡檢察官晟榮指揮偵辦,經數位鑑識破解該車手行蹤,進一步追查發現臺北市松山區某處住辦混合大樓為可疑水房,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准搜索票進行查緝。
案經第三分局偵查隊協同保安警察大隊特殊任務編組於112年8月21日16時50分北上,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進行搜索,當場逮捕43歲賴姓嫌犯1人,並在房內衣櫃查獲近百捆千元大鈔,全案清點後計查扣現金新臺幣5,088萬餘元、點鈔機3臺、帳冊2本及手機2支等證物,全案擴大偵辦中。
第三分局特別呼籲,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應避免投資,更勿輕信網友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若對方宣稱穩賺不賠,獲利又超乎尋常,即為假投資真詐財之警訊,結果將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