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因為原物料上漲以及缺工的狀況,不少建案都出現了延遲交屋的狀況,甚至有建商難以經營而宣布停建的情形,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表示朋友在三年前購買了位在三重的預售屋,明年應該要交屋了,但看起來卻沒在動工,擔心該如何是好。
不少網友擔心該建案成為爛尾樓,紛紛建議「先台灣公司網,查該建商,是否還存在」、「請去翻一下預售屋的合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確認,最遲應於何時開工」、「合約看一下預售屋有信託嗎?哪種信託?」、「建議去電建設公司詢問、未何未如期依約動工、如果建設公司回答不出來、建議找律師提告、要求返還價金」。
雖然大部分網友看到這個情形都認為不太妙,不過據媒體報導,新北市工務局表示該建案的法定完工日期經過展延許可,所以最後的完工日其實是在116年3月26日,仍有3年半的時間,只不過告示板未修改而造成誤會;建商則對媒體回應該建案已經進入備料階段,從今年7月開始籌備,承諾將會如期動工。
遇到延遲交屋的狀況該如何是好呢?《賣厝阿明 知識+》曾提醒,除非是「受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外,其實是可以要求賠償的,按照已繳價款的萬分之5延遲利息,以日計算給消費者,延遲交屋超過3個月以上,就可以視為建商違約,可以要求解約退款的,且依照定型化契約的規定再賠償總價15%的違約金,不能低於房地總價15%。
至於近期不少人都擔心爛尾樓恐怕大量出現,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先前接受《好房網》訪問也指出,過去銀行端或建經公司,對於預售屋履約保證專戶的資金使用管理不夠嚴謹,有建商會動用專戶內的價金在建案廣告、行銷、銷售獎金等費用,因此將持續在這一塊做補強,除了依照興建工程期來專款專用外,銀行端也須謹慎針對建商的建融、按照工程進度的比例撥款。
為了杜絕爛尾樓,目前有消息指出內政部有意規定在工程進度超過6成,才能動用信託資金,不過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則認為現階段建造費用專款專用制度都在穩定運作中,如果拉高動用信託資金標準,恐怕會造成更多開發商資金鏈斷裂,所以未來政策將如何訂定也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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