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楊維安 高雄
楠梓警分局於日前分別接獲楠梓區德民路上某連鎖超商及生鮮超市的店長報案,表示清點商品時發現有短少疑似遭竊,經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發現該二間連鎖商店皆遭同一名男子使用相同手法行竊,由於該名男子是步行往返,身分鎖定不易增加辦案難度,在警方鍥而不捨擴大調閱監視器後,終查出竊嫌身分為30歲詹男,員警循線於其大樓住處外埋伏等候,於112年8月16日13時許待詹男出現後立即上前將他上銬逮捕送辦。
店家從監視器發現 竊嫌詹男涉嫌行竊(圖 楊維安翻攝)
經警方查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詹男先至某連鎖超商內假裝選購商品,隨後趁店員不注意時,先後竊取貨架上料理包、草莓三明治(價值約新臺幣118元),隨即放入攜帶的黑色手提袋內,僅結帳1盒炒飯的錢;在走出超商後,又進入附近的生鮮超市內,使用相同的手法,將10顆奇異果(價值約新臺幣270元)全部塞入黑色手提袋內,再若無其事的拿取一瓶飲料至櫃台結帳後離去;警方在確認身分後發現竊嫌詹男竟為身背詐欺及竊盜等2條罪的通緝犯。詹男被警方逮捕後表示,因失業一個多月,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才會鋌而走險偷東西;至於通緝的身分,則喊冤稱:「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通緝!」,警方告知後才知道,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臺灣橋頭地檢署偵辦;另通緝部分則移送歸案。
楠梓分局 加昌派出所副所長許忠義 說明破案經過 (圖 楊維安翻攝)
楠梓分局呼籲,偷竊為違法行為,莫存僥倖和貪念以身試法,警方亦籲請店家加強物品管理,加裝監錄系統,讓宵小無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