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黃蘭君 高雄
今(112)年6月30日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對於未停讓行人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加重處罰至6,000元,除罰款外,另外還要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這些措施都是為了洗刷「行人地獄」汙名。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針對未禮讓行人違規優先開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知單,首波講習已於今(15)日開班,期盼透過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即時矯正不良駕駛習慣,建立正確駕駛及遵守交通法規觀念,創造駕駛人與行人雙贏的友善交通環境。
高雄區監理所辦理不停讓行人違規專案講習上課情形(圖 黃蘭君 翻攝)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違規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會有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若仍不依限期繳送吊扣駕照者,吊銷其駕照。
高雄區監理所講師講授警方取締未停讓行人標準 (圖 黃蘭君 翻攝)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請保持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3公尺或3條枕木紋的距離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免發生事故;行人雖然有路權優先,但仍須遵守法規,如果是因行人未遵守規定,導致影響用路安全、肇事,那麼行人也必須負擔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