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除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及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外,也重罰炒作行為,可處100萬以上、5000萬以下罰鍰,且限期未改正者還可連續處罰!但炒房行為如何介定?購售屋要注意哪些情況?永慶房產達人分析新法規範,提醒民眾小心炒作行為。
小心不實廣告、造假買氣、壟斷轉售牟利與違規銷售情形
永慶房屋客服中心資深經理陳繼先表示,針對炒作行為,此次修法明定:一、任何人不得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二、不得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之表象;三、不得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
也就是說,廣告不得再以不實成交價格,或是宣稱熱銷、即將完銷等虛偽買氣,向民眾哄抬房價、激起「不買就來不及」的緊張感;若有代銷、仲介或投機客在多人的line群組、臉書社群等,不定期提供許多預售屋轉售資訊,建立換約平台,也屬違規銷售範圍,民眾可多加留意。
另外,若有投機客集結多人買房壟斷市場,再加價轉售,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也恐涉及違規炒作,可處1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且按交易戶(棟、筆)開罰。
協助炒作行為也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包含哪些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不是建商及投機客,只要是協助炒作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違法炒房。陳繼先提醒,有些建商及不良仲介為炒高房價,會向買方提議簽「AB約」:一份用來拉抬房屋總價與申報實價登錄,另一份才有真正的成交金額。
對賣方來說,可以創造實價登錄上的虛假行情;對買方來說,則能用來申請超額房貸,看似好處多多,卻可能踩到炒房紅線,還有觸犯刑法疑慮。
此外,7月起檢舉獎金制度上路,包括銷售預售屋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紅單轉售、違反限制換約規定及違反炒作規定,都屬檢舉範圍,只要提供檢舉人資料及違規案件的具體事證資料,檢舉獎金可實收罰鍰的30%(每案獎金不超過1000萬元)。若偽造或變造事證者,則移送檢調。
近年來房市交易熱絡,吸引投機客進場炒作,還有許多黑心仲介與投機客聯手,大賺買賣價差暴利。對於有購售屋需求的民眾,陳繼先建議,一定要多方詢問,並選擇提供完整房屋資訊、成交行情與買賣權益保障的房仲業者,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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