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正宗/高雄報導】 &曝險少年輔導行政先行機制於112年7月1日正式上路了!曝險少年係指少年發生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3款行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健全少年自我發展,曝險少年由少年輔導委員會結合相關福利資源,施以適當期間之輔導後,評估有必要始能請求少年法院處理,減少司法介入、標籤少年之可能。
▲圖/召開高市少輔會委員及幹事會,行政、司法單位緊密合作及聯繫溝通
 &
 &  &  &  & 高市少輔會為順利銜接新制,自109年即針對相關人力、經費及措施著手規劃與布署,精緻服務內容並建置與各局處網絡、公民營資源之合作機制。甫於今年6月27日召開之高市少輔會委員及幹事會議中,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何明晃法官針對市府團隊為新制所做的準備與努力給予肯定,更期許在施行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隨時與高少家院進行聯繫與討論,透過行政、司法的緊密合作,協力創造新制的最大效益。
警察局林炎田局長表示,警政為新法施行已訂定相關協處事項,完善配套措施,各局處持續依權責提供資源與服務,積極強化家庭與社區的支持系統,避免少年落入曝險的環境之中。
 &
新制上路後,除相關機關發現曝險少年得通知少輔會輔導外,少年本人或其監護人如想尋求少輔會協助,也可以請求少輔會處理。有任何曝險少年相關問題或疑義,可洽詢高市少輔會(07)3801484。
▲圖/今年度高市少輔會委員及幹事會議
▲因應新制上路,警政為新法施行已訂定相關協處事項,完善配套措施,各局處持續依權責提供資源與服務,積極強化家庭與社區的支持系統,避免少年落入曝險的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