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重要 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6月30日施行,本次修法為保護各類用路人及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修正多項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等重要內容,其中汽車駕駛人如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有納入記違規點數1點。為避免民眾搭乘計程車在上開處所攔停或利用APP叫車定位,致生使計程車駕駛人可能衍生違規情事,交通部籲請民眾避免在該等處所攔停計程車或定位叫車,以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並確保乘客自身乘車之安全。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為呼應社會對加強保護行人及道路交通安全之期待,對於汽車駕駛人如於重要影響交通秩序及安全處所違規臨時停車或違規停車項目,除處以罰鍰外,另並有記違規點數1點,目前實務常見民眾圖本身便利或疏於注意,有在路口攔停計程車之情形,因此交通部請民眾於搭乘計程車時,應注意於適當地點叫車,讓計程車駕駛人可在安全地點臨時停車上下客,而民眾本身也可安心、安全的上下車。
另交通部也說明,該部已函請包括公路總局及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等計程車業主管機關輔導所轄計程車車隊業者,透過改善及精進叫車APP平臺功能與技術,引導駕駛人及乘客雙方於安全、符合規定之地點等候,除先就叫車APP平臺加註警示文字,提醒民眾避免在前述地點叫車外,另並持續輔導業者修改系統圖資,以預設功能排除不合規定地點定位叫車,讓民眾搭乘計程車或計程車駕駛人上下客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