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日前本市東區發生救護車與機車騎士發生交通事故,因載運患者的民營救護車,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某巷弄口時,與巷弄內駛出之直行機車發生碰撞,造成騎士因傷勢過重死亡。後續相關肇事責任,由警方釐清中。
據警方初步調查,民營救護車駕駛載運患者,欲前往市立醫院救治,過程中有鳴笛警示,行經事故巷口適逢機車騎士綠燈直行,以致發生交通事故,該騎士送成大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急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交通組長率員即前往所轄臺南市立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成大醫院急診處等,向民營救護業者宣導執行緊急任務,依規定應開啟警鳴器,雖有優先通行權,然行經紅燈路口時,仍應確認四周安全無虞再通過。
該分局分局長歐祖明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減速慢行,如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務必注意其行向、優先禮讓,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並對無執行緊急救護民間救護車業者,加強約制及取締,以維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