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賀立維
一位總統候選人,要面對內政、外交、科技、國際關係等等,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樣樣要精通與應對,這當然是不太可能的事,所以競選團對中,各種專業幕僚就很重要,也直接間接影響候選人的形象與成敗。
個人原先有些納悶,為何一些涉及核電弊案的嫌疑人或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的當事人,如幾項鉅額與核安相關委託案的抄襲事件相關者,理應保持相當的低調並靜待司法調查才屬正常,為何在選舉期間反而如此高調的到處曝光?他們也許是在打一個如意算盤,若他們所支持的候選人當選了,不但有機會來免除司法追訴,還可能分個一官半職繼續吃香喝辣,而若被戳穿而影響到候選人民調,則他們只是躲在幕後提供訊息者,候選人的成敗他們根本不用負責,反正若該候選人出了狀況,頂多另找其他的候選人來依附而已。當初郭台銘的每一縣市要蓋一座核電廠的主張,真不知是哪位高人的獻計,一提出來民意就炸了鍋,沒二天就再見了。
再談到對2025非核家園的政見,有候選人認為核一至核三若照設計規範屆時都要除役,綠能又跟不上,缺電了要用愛來發電,用肺來發電嗎?事實上,無論2025非核家園是否國家政策,核電廠的除役是一種不可抗拒的事實所造成的。
先談核一,一號機依原設計年限應於2018/12/06停機除役,但在2014/12/28原設計除役的前四年,於停機大修時,發生燃料束組件因原廠製造瑕疵把手鬆脫事件而停爐,一直到法定除役日時,問題仍未解決而沒有再起爐,就如提前除役了,二號機則於2019/7/16如期除役。核一因燃料池滿載,雖經增加存放密度的方法來解決,但二個機組最後一爐的核燃料,目前還放在爐心內無法移出,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危險現象。核二廠二個機組的核定除役日分別為2021/21/28與2023/3/15,同樣的因燃料池滿載,二個機組最後一爐的核燃料,目前也是放在爐心內。核一的核廢乾貯工程是發包給監督核電廠的原能會屬下核研所來承包,依據監察院2020/2/25所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工程採購帶安裝案,於民國93年改採限制性招標,94年7月委由核研所承作,其安全分析報告雖經原能會審查通過,並於97年12月核發建造執照後動工興建,且其試運轉計畫及完工後之整體功能驗證報告,亦經該會審查通過,惟地方及民間團體對於負責核安監督之原能會所屬核研所竟成台電「包商」,承包乾式貯存規劃標案,可謂裁判竟擔任球員,原能會之監督專業及能力難以獲得信任。」這種裁判兼球員的怪現象,在民主國家也是絕無僅有,經過近二十年的延宕,又要從乾式貯存改成濕式貯存,由法規、設計、發包、施工、測試、民眾溝通等,再拖十幾二十年的過程可能是很保守的估計。
再談核三,核三廠二個機組的核定除役日分別為2024/7/27與2025/5/17,多年前核三曾發生幾乎造成核災的意外,官方的檢討報告為:「因為發電機意外,氫氣外洩因而機房起火燃燒發電機毀損」。但陳謀星博士的判斷是:「柴油發電機無法啟動的元凶是台電長期來漠不關心的負向序電壓問題。」並斷言:「這個問題再不解決,類似的核安事故絕對會再發生。」若核三要延役,此問題是否有能力先解決?
最後談核四,核四原子爐基礎結構的鋼筋混凝土偷工減料案,是最嚴重且無解的致命傷,涉案者雖均已被判刑,但無人能夠分析出弊案前後抗震係數的落差與影響,若基礎結構上面所承載的原子爐因地震而垮下來,那絕對是個世紀大災難。就如一座橋梁的橋墩若偷工減料,遇大地震時可能會使整座大橋垮下來。
以上這些問題尚請諸位候選人,在禮聘核電的幕僚時,先看看他們對這些問題是否有合理可行並能說服選民的策略,以免重蹈覆轍,又讓選民炸一次鍋而造成候選人負面的形象。
賀立維博士 退休教授
學歷: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物理系學士、碩士
國家公費留學,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核子工程博士
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博士後人工智慧專題研究
經歷:曾服務於中山科學研究院、兼任國立中央大學光電研究所、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研究所、高雄師範大學等人工智慧應用課程
現職:從事人工智慧人才培訓與推廣應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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