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另一半外遇出軌,該選擇斷離還是容忍?律師郭德田日前透露諮詢個案,一般來說找律師諮詢,當事人心裡一定程度想離婚,不過在聽完「成本分析」後,有些人卻寧願忍耐。
律師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中透露,接到年紀50~60歲的婦人離婚諮詢,3、4個孩子皆已成家立業,先生開工廠賺了許多錢,生活經濟無虞,她天天吃下午茶,唯獨跟先生感情不太好,先生每天不回家,一回家就是吵架,為了小孩及經濟持續忍耐。
直到某天,先生帶著她去看房,結果仲介意外脫口,「陳太太,剛剛你先生不是才來看過嗎?你怎麼又來了」,後來才知道先生在樓下買了一戶相同格局的房子給小三。
婦人想提離婚,不過郭德田向她分析利弊後,最後決定不離了。郭德田說,婦人掙扎過一番,她想,雖然短時間內能分到一、兩千萬,可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歲月,再也收不回,如今想要的是晚年有人可陪伴,她希望那個人是先生,且以長遠來看,若她活得久一點,未來可能就沒有經濟來源。
實務上,夫妻結婚前如果沒有特別約定財產制,一般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即雙方資產各自管理,若分不清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時,就會被納入婚後財產計算,但需排除繼承、無償取得財產。若以法定財產制推定,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但當離婚時,房子也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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