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富緯 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於112年6月16日召開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度第1次會議,共審議3案及審查2案。1案審議歷史建築「大村貢旗洋樓」變更登錄範圍審議通過,及2案審查彰化縣縣定古蹟埔鹽大有陳順昌號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彰化縣歷史建築員林郡高等官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通過審查。
歷史建築「大村貢旗洋樓」變更登錄範圍審議案,本案歷史建築本體坐落於彰化縣大村鄉鎮北段1233地號(部分),定著土地範圍以建築本體滴水線向外擴1.5公尺,及含入口坡道範圍,坐落於彰化縣大村鄉鎮北段1233、1234地號(均為部分),面積以實測為準。
彰化縣「鹿港鎮埔頭街61號」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案,本案建物為磚木結構傳統長條街屋樣式,建物之格局型式一般,建材、工法亦不具特殊性,尚不符合指定古蹟之基準,亦未達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價值,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不登錄紀念建築。
以上審議案件及審查案件,本府尊重審議會作成之專業判斷與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