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23分隊)於111年底偵辦販毒案,分析相關情資溯源偵辦,查知劉○○(男、55年次)犯嫌長期於旗山、美濃地區販毒,其藏匿於郊區並架設多支監視器,藉以躲避追查,影響治安甚鉅,高雄市刑警大隊遂與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旗山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黃聖淵檢察官指揮偵辦,積極深入追查。
專案小組歷經多日蒐證,見時機成熟後,112年06月06日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及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核發之拘票與搜索票,前往高雄市美濃區劉嫌藏匿處所,實施攻堅圍捕,劉嫌見警方上門攻堅,隨即爬上頂樓逃竄,並藏匿於透天厝夾縫中,最終不敵警方圍捕,放棄抵抗,警方當場逮捕劉嫌及另名在場蘇○○(男、79年次)毒販。
其中因犯嫌藏匿毒品地點範圍廣闊且隱密,遂請求保安警察第三總隊警犬分隊協助搜索,順利查扣海洛因5包(約10公克)、毒品安非他命37包(約160公克)、大麻3包(約3公克)、電子磅秤1臺、海洛因壓模器1支、夾鏈袋1包、毒品咖啡包分裝袋1包、新臺幣3萬6千元、手機2支、平板電腦1臺、監視器1臺等證物。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大麻、分裝工具、現金及手機等贓證物,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毒品造成身心的危害及所付出的社會成本甚鉅,實在不可不慎,民眾勿因貪念鋌而走險,遠離毒品,勇於向毒品說不,珍惜生命及家庭,以免遺憾終身。若鄉里間經常有陌生人士出入,或鄰里居民疑似從事違法行為,歡迎撥打110報案或向本大隊提供情資查緝,警民共同攜手維護社會治安,杜絕毒品販賣,本大隊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之供應源頭,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國人身體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