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樂團主唱蜜雪兒.桑娜(Michelle Zauner)幼時經常跟媽媽到韓國超市採買,也經常一邊聽媽媽暢談生活點滴,一邊吃著媽媽燒的韓國美食。媽媽曾向她保證,25歲這一年,將是她人生最特別的一年,但沒想到這一年媽媽罹癌、人生戛然而止⋯她也於《沒有媽媽的超市》一書中,記錄與母親的相處點滴,也更了解自我。以下為原書摘文:
她的生命結束了,我的人生四分五裂
媽媽在2014年10月18日這天去世,但這個日期我老是記不得。我也不曉得究竟是為什麼,是因為我不想記住,還是因為與我們一同承受的漫長煎熬相比,這個特定的日期顯得一點也不重要。她去世時56歲,我25歲——多年來,媽媽再三向我保證,25歲會是個特別的年紀,因為她就是在這個年紀遇見爸爸的。
他們在那一年結婚,她在那一年離開韓國,離開她的母親和兩個姊妹,開啟人生的重要篇章。25歲那一年,她建立了往後將定義她一生的家庭。而25歲這一年,原本一切正要步上正軌,卻在同一年,她的生命結束了,我的人生跟著四分五裂。
記不住媽媽過世的日期有時候讓我很愧疚。每年秋天,我都得重新翻找一遍相簿,找出之前拍下的墓碑照片,確認墓碑上刻的日期,儘管從照片上看來,那數字被我5年來掃墓留下的繽紛花束給遮住了大半。或者,我會改為上網搜尋那篇我一度忘記要寫了的訃聞,好讓自己刻意去感受那些我始終不覺得應當感受的心情。
我爸爸對「日期」這種東西倒是特別執著。每當接近生日、忌日、節日、週年紀念日,他心中的某種生理時鐘就會嗡嗡作響,沒有一次不靈。每逢媽媽忌日將至的前一週,他就會不由自主地變得無精打采,隨後就會連發臉書訊息給我將我淹沒,控訴這一切有多不公平,說我永遠不會曉得失去最要好的朋友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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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愛人的方式
只有媽媽愛吃的東西,我好像永遠忘不了。她是很多方面都堅持「老樣子」的人。一天的採買結束後,她一定會去陽台咖啡(Terrace Cafe)和我合點一份烤牛肉起司黑麥三明治附厚切薯條;飲料一定是無糖冰紅茶加半包代糖,同時堅稱除此之外,她不會把代糖用在其他地方。
如果是到橄欖園餐廳(Olive Garden)喝義大利雜菜湯,她一定會要求湯多一些,而且一定要「燒燙燙」。如果是特殊節日,就到波特蘭市區的傑克小館(Jack’s),點一盤6顆的剖半生蠔淋香檳葡萄酒醋,配「燒燙燙」的法式洋蔥湯。
她吃披薩一定要配辣泡椒。去墨西哥餐廳,她一定點切碎的墨西哥辣椒當配菜。她的醬汁要分開放,不能淋在菜上。她討厭香菜、酪梨、甜椒,吃芹菜會過敏。她很少吃甜食,頂多偶爾吃一小盒哈根達斯草莓冰淇淋,或是一袋橘子口味的雷根糖,耶誕節前後吃一兩顆時思松露巧克力,生日吃一塊藍莓起司蛋糕,如此而已。她很少吃零食,也不太吃早餐。人家是甜牙齒,她偏愛鹹食。
這些事我記得一清二楚,因為這也是我媽媽愛人的方式。她不會說善意的謊言,也不會把讚美掛在嘴邊,但是她會默默觀察什麼東西能讓你開心,然後悄悄記在心裡,把你照顧得無微不至,完全不會察覺她究竟做了什麼。她會記住你的辣湯鍋喜歡湯多或湯少,你怕不怕辣、討不討厭吃番茄、能不能吃海鮮、胃口大不大。她會記住你最先吃光哪一道小菜,等到下次你來家裡作客,那盤小菜她就會準備2倍的量,並且連同其他你喜愛的的料理,那些說明了你之所以是你的料理,一同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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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淚收好
我10歲那一年,我們搬到郊外林間的獨棟房屋,距離市區約11公里,比耶誕樹農場和史賓塞比尤特公園的登山步道還要外圍。房子周圍的土地面積將近有兩公頃,被數千株美國黃松木環繞,成群的野火雞四處漫步,啄食草地裡的小昆蟲。
我很愛我們的新家,但久了也開始埋怨這個地方。四周沒有鄰居家的孩子能和我一起玩,腳踏車到得了的距離內,既沒有便利商店也沒有公園。我孤伶伶地困在這裡,身為家裡的獨生女,沒有人能說話或作伴,除了我媽媽。
只有母女兩人獨留在森林裡的狀況下,媽媽的時間和注意力全都投注在我身上。我後來才懂得,母親對子女的這種奉獻,對孩子而言既堪稱是幸福的待遇,卻也令人窒息。我媽媽是全心持家的家庭主婦。自從我出生以後,操持家務就是她全部的生活,但她雖然警戒心強、很保護孩子,對孩子卻稱不上寵溺。
她不是那種我以前很羨慕周圍好多朋友都有的「媽咪型」媽媽。媽咪型媽媽,是不論孩子說什麼,就算她根本不在乎,還是會表現得很感興趣。只要你抱怨哪裡有小病小痛,她會飛也似地立刻帶你去看醫生。誰如果取笑你,她會安慰你並說:「他們只是嫉妒你。」你其實不漂亮,她還是會說:「你在我心目中永遠漂亮。」逢年過節,就算你只是送她不中用的小破爛,她也會高喊:「哇,我好喜歡!」
但我每一次受傷,媽媽只會放聲尖叫。可不是替我尖叫,是對著我尖叫。我真的不懂。我朋友受傷了,他們的媽媽會趕緊把孩子抱起來、安慰他們一切都會沒事,或者直接奔向醫院。白人不管出了什麼事都會去看醫生。但換作我受傷了,我媽媽只會火冒三丈,就像我蓄意破壞了她的財產一樣。
有一次,我在前院爬樹,踩著樹幹上的凹痕支撐身體往上爬,沒想到腳底一個踩空,整個人往下滑了60公分。我慌張地想要重新踩穩,裸著的肚皮在粗糙的樹幹上摩擦,但最後還是從180公分高的地方,以腳踝著地、摔在地上。我放聲大哭,腳踝扭傷了,上衣刮破了,肚皮也擦傷了,兩側傷口都在滲血。但我沒被媽媽摟進懷裡,趕去找醫生求助。她反而像一隻虎視眈眈的烏鴉,飛到上空、低頭瞪我。
「媽咪說過多少次了,叫你不要爬那棵樹?!」
「媽媽,我好像扭到腳踝了!」我哭喊著。「我好像應該去看醫生!」她像是盤旋在我軟趴趴的身體上方,無情地罵個不停,任由我在枯葉堆裡痛苦扭動。我敢發誓,她八成還順便踹了我幾腳。
「媽媽,我在流血!不要再罵我了!」
「你的傷口要永遠留疤了!唉,到底怎麼會搞成這樣?」
「對不起,可以了嗎?對不起!」
我反覆道歉,一邊激動地啜泣。我斷斷續續地抽噎,滾落的淚珠又大又圓。然後,我用手肘撐起身體,手指扒著地上的枯葉和冰冷的泥土,笨拙地拖著瘸腿,匍匐爬向家裡。
「哎唷,夠了!鬧夠了沒!」她的愛比所謂嚴厲的愛更加嚴苛,如鋼鐵般剛強,簡直幾近於殘酷。那是一種強韌的愛,絲毫不肯向軟弱低頭。那種愛,是比你早十步看出怎麼做對你最好的愛,毫不在乎你在過程中會不會苦不堪言。
每一次我受傷,她也切身感受到痛,彷彿那是她自己所受的苦。要說她有錯,她只錯在關心得太多。我是到現在回想起往事才明白這件事的。這世界上不會有人像媽媽一樣愛我,而她要我永遠不忘記這一點。
「不要哭了!眼淚收好,等你媽死了再哭吧。」
在我家常常能聽見這句名言。我媽媽自創了許多金句,代替她永遠沒學會的英文諺語。「只有媽咪會對你說實話,因為只有媽咪是真的愛你。」回憶小時候最早的一些記憶,依稀記得媽媽教我永遠要「保留一成的自己」。
她的意思是,不管你自認為有多愛一個人,也不管你覺得對方有多愛你,永遠都不要交出全部的自己。保留一成下來,何時都不例外,要是遇到變故,總還有個依靠。「就算對你爸,我也是這樣。」她不忘補上一句。
(本文摘自/沒有媽媽的超市/二十張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