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 內政部報導
內政部通過有關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審核,以及檢舉獎金辦法等3項子法,並報行政院核定「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預計7月1日上路。市府表示,本次修正幅度為歷年之最,為幫助市民了解修法規範,市府與在地各公會及科管局密切配合,安排多場次宣導講座,未來也將配合法規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期能打擊投機、杜絕炒作。
市長高虹安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目的在於防杜房市炒作行為,讓市場會回歸居住需求交易,重點在於如何宣導和落實法令精神,才能有逐漸達成居住正義的成效。地政處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5大措施,包含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管制私法人購屋、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子法三大重點如下:
一、私法人買受住宅原則上採許可制:買受住宅具有公益性、必要性者,公告訂有9種「免經許可」情形,如因水災等重大災變依都市更新條例汛行劃定更新地區,並訂有6種「需經許可」情形,如買受作宿舍用,但經許可取得住宅後,須受5年不得移轉等限制,以避免變相淪為短期炒作之用。
二、精準打擊違規炒作,吹哨者獎金制度:明定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等4類案件,民眾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以實收罰鍰發給30%,最高為1千萬元獎金;另為避免不實及浮濫檢舉,規範檢舉人實名制,並需提出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如發現冒名、偽變造不實事證並將主動移送檢調機關處理。
三、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轉售:簽約繳款後,如因發生不可預期的重大變故而確有轉售的必要者,如非自願離職、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等,才可申請換約轉售。
地政處說明,新制正式施行前,市府將安排多場次宣導講座,並跨域與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及東區樂齡學習中心合作,目前已排定之宣導活動共三場,6月5日於新竹科學園區、6月29日於本府大禮堂及9月5日於社福大樓(樂活講堂),後續亦將配合需求加開宣導講座,也歡迎各界提出合作邀約。相關活動訊息與報名資訊將公告於本府地政處及新竹市政府地政處臉書(facebook.com/HsinchuCityLand),歡迎業者與民眾多加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