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客裕 行政院報導
政院通過我國將自112年5月15日起停止與薩爾瓦多共和國間施行「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會銜函送我國將自本(112)年5月15日起停止與薩爾瓦多共和國間施行「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我國與薩國間的臺薩宏自由貿易協定(FTA)停止施行,對我國整體貿易雖影響有限,但仍請相關部會持續協助我國業者拓銷或改向其他與我國簽署FTA國家採購。
陳院長指出,本案將於本年5月15日生效,請經濟部等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相關法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