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曾志豪
屏東縣政府昨(25)日表示,4月23日媒體報導,2名遊客至屏東縣車城鄉保力林場外圍竹社路騎乘沙灘車摔邊溝受傷,屏東縣政府除表達關心,也因此事件點出沙灘車欠缺管理,造成的環境、噪音、空汙、遊客安全、破壞地形地貌等諸多問題,還可能破壞防風林和岸際生態,在沙灘車尚未完成法制化程序前,請遊客切勿輕易嘗試體驗沙灘車遊程,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縣府交旅處表示,基於遊客安全考量,現況沙灘車在機具合法、駕駛、乘客及罰則等方面,近期中央主管機關尚在研訂相關能引導地方政府自訂兼顧生態與地方發展的管理規範,在沙灘車租賃行為尚未取得合法經營前,提醒遊客切勿被媒體廣告吸引,聽信後被誤導嘗試。
本月23日屏縣車城鄉竹社路發生沙灘車車禍。(屏縣消防局提供)
依據行政院112年4月20日邀集研商沙灘車管理導禁兼施-各部會權責分工會議結論,已請交通部儘速完成「沙灘車管理指引」草案送院,行政院將再次召會審視確認後,再交由地方政府據以執行,後續本府將依該管理指引規定辦理。
縣府交通旅遊處表示,屏東縣未來沙灘車將依中央所訂沙灘車管理指引架構朝納管方式辦理,並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場域管理規定明確劃分何種場域係屬禁止沙灘車進入地區,如海岸、水利河川、林務、山坡地、風景區及國家公園等,及指出相關禁止事項及具體罰則。另再就中央明列沙灘車可開放進入之地區,明確規範沙灘車開放活動範圍之管理機制。為此,縣府再次鄭重呼籲,在沙灘車尚未完成法制化程序前,請遊客切勿輕易嘗試體驗沙灘車遊程,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