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客裕 行政院報導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於112年4月18日、4月21日辦理「研議制定平等法」公聽會,就研擬平等法草案之重要原則方向,包含禁止歧視之特徵、領域、歧視之定義、應明定之例外情形、救濟方式以及政府應採取之促進平等措施等六大議題,聽取、蒐集各界意見,以作為後續研擬平等法草案之立法參考。未來擬具平等法草案初稿後,亦將持續與各界進行對話、溝通,期使平等法草案更臻完善周延。
公聽會由行政院人權處賴俊兆Semaylay‧i‧Kakubaw處長主持,賴處長表示,本次公聽會是在目前已進行法規盤點、外國立法例蒐集、國際人權規範研究之基礎上,聽取各界意見,了解各種社會不利處境者所見或遭受歧視之樣態,以及對綜合性平等法之立法建議。本次意見蒐集不以參與實體及線上會議者為限,各界也可以在112年5月5日前透過網路表單,提供相關意見。後續擬具平等法草案初稿後,就草案內容也會另規劃相關諮詢會議、分區公聽會,充分徵詢各界意見。
2場公聽會實體及線上會議共有300多人參與,行政院人權處對於與會者就平等法提供許多寶貴建議,包括應涵蓋之特徵、領域、須容許差別待遇之例外情況、救濟方式等,將充分考量研議、衡平各方意見。本次公聽會之討論題綱、各界提供之意見(包含公聽會紀錄及書面意見),以及有關研議制定平等法相關參考資料,均會陸續置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資訊與服務/人權業務/平等法立法專區項下,供各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