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台灣法學基金會8日舉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邀請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中央警大教授等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之中,幾個面向的合憲性審查。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接受媒體採訪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但若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處分的自由,恐怕是擾民。
私法人購置住宅採取可制,且限制5年不得轉讓,對房市存在很深遠的影響,尤其當避稅層面被披露後,伴隨修法限制法人購置住宅,高總價市場首當其衝,創價效應也被瓦解。
從本次台灣法學基金會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議程來看,私法人購置住宅許可制為首要討論焦點。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點出,鑑於法人無居住需求,為避免囤積炒房,影響國人居住權益,首揭法條立法目的正當、手段必要,但因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可能使人民財產權與自由權利遭受逾越。
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受訪時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若控制房價是政府目的,限制人民無法自由買賣、投資,更嚴重可能影響國內經濟發展。他表示,如果有機會願意提出釋憲,看《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條文有沒有違反自由民主國家憲法。
姚連地也提到,目前政府已經用金融手段調控不動產,例如央行要求建商取得購地貸款後18個月內開工,否則收回貸款成數,等於是變相抽銀根,這對許多小型建商存在倒閉風險。而亞昕會評估現金流、按照公司規模進行購地,整體來看,他認為今年房市是「量縮價穩」。
至於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內政部在年初修法通過時已表明,這是基於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為避免住宅成為短期炒作標的,採取的修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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