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為提醒民眾速辦繼承登記,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皆積極至各鄉鎮社區關懷據點辦理地政業務宣導,最近配合清明節民俗掃墓活動,本縣潮州地政事務所將於4月1日上午派員到內埔鄉納骨塔-和禎園加強未辦繼承登記業務宣導,提供不動產繼承登記諮詢服務,希望藉由民眾掃墓祭祖齊聚一堂,慎終追遠之際,記得祖產申辦「繼承登記」,以保障子孫權益。
縣府地政處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此外,今(112)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自4月1日起公告至6月30日,繼承人倘逾公告期間仍未申請登記者,將由本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處特別提醒民眾,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並無性別限制。「兒子女兒都是寶,男女繼承一樣好」。民眾如對申辦繼承登記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及所轄各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