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所員警於27日下午2時許接獲臺灣祀典武廟人員來電,稱有一女子將神壇上之神像徒手搬抬至地面。案經員警迅速趕赴武廟現場,也將準備騎乘機車離開之陳姓女子(30餘歲、高雄市阿蓮區人)攔下。調查發現其於27日下午自行騎乘機車前來武廟,期間因與其他香客發生口角嫌隙,一時情緒失控,竟將武廟內供奉之註生娘娘、福德正神、王天君等8尊神像逐一自供壇上逐一搬抬至地面置放,搬抬過程並造成王天君神像持有之法器(金鞭)受損斷裂。案經員警當場將其依涉嫌毀損罪帶回調查,後續也由武廟代表人員至派出所提出毀損告訴,另相關神像之受損情形也將委請專人鑑價後提出請求賠償(暫無法估價),全案調查後依毀損罪嫌將陳女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