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全成/屏東報導】近日屏東公墓火警頻傳,不僅造成消防員因公殉職,甚至還有民眾慘遭火噬,縣長周春米更祭出「放火罪」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日前里港警分局接獲報案指稱高樹鄉公墓內有人放火燒雜草,現場火苗燃燒也造成空污,警方到場隨即聯絡消防隊將火勢撲滅。
此案經里港警分局查訪周遭住戶並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過濾、比對,發現75歲李姓婦女涉有重嫌並通知其到案說明。經了解,李女疑係為整理墳墓而以打火機燃燒雜草,全案依公共危險(放火)罪嫌函請屏東地檢署偵辦。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何明祥呼籲,近期為掃墓高峰期,進行掃墓祭祀時,切勿點火燒雜草避免火災發生,否則可能觸犯消防法第14條規定,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致生公共危險可能觸犯刑法第175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分局將加強查緝此類案件,一旦發生火警將以「放火罪」嚴辦。